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214825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672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初步设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1-16 |
厅信息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查陕西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初步设计的请示》(陕交信字〔2014〕29号)收悉。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交函规划〔2014〕26号)、概算审查报告(SJDZS-KJC 2015-004)和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全面,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应用系统设计功能齐全,系统架构合理,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可行,达到了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的要求。
二、同意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建设工期控制在18个月内。
三、应用系统设计:
1.基本同意公路运行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建成全省公路行业
数据分中心,整合接入省公路局现有的交调、养护、路政等应用系统数据,通过省厅数据中心和交换平台,与其它部门的综合监控、卫星定位、城市道路路况等数据进行融合,实现全省所有公路运行状态的动态监测,促进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管理的业务协作,提高公路管理水平,支撑事件应急处置。
实施中应依据省厅的有关规定,在系统中进一步落实全省路网管理工作的定位、业务范围和工作流程。
2.同意道路运输运行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建成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数据分中心,整合接入厅运管局现有业务系统数据,通过省厅数据中心和交换平台,实现治超处罚等信息跨部门共享,推动安全监管相关业务应用的相互融合及可视化管理。加强重点客运站等重点部位前端信息采集,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加强运政执法车的动态监管和信息交互,强化协调调度能力。
3.同意水路运行管理系统设计方案。重点加强前端视频信息采集,实现对汉江流域重点码头水域视频监控的全覆盖,同时实现水上事件省、市、县三级处置功能,提升水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处置能力。
4.同意交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设计方案。通过省厅数据中心和交换平台,综合分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以及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行管理系统中风险源的相关数据,实现对交通建设安全和重大风险源的动态管理,并实现人员制度管理、事故统计报送、舆情监测等功能,提升行业整体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5.同意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系统设计方案。构建统一的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值守接报、启动预案、应急处置、后评估等全流程的应急管理;接入各业务领域运行管理的动态监测信息,充分基于事态发展情况实现辅助决策和指挥调度,提升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同意应用支撑平台设计方案。建设卫星定位信息共享服务系统、视频整合管理平台、应急通信系统、数据交换平台、统一权限管理平台和工作流管理平台。实施中应注意与省厅已建数据中心和交换平台的衔接,确保软硬件和数据资源的统筹利用。
五、基本同意数据资源建设和数据库设计方案。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建设省市两级,省级两层交通数据数据中心,实现省交通数据中心与行业数据分中心和试点地市数据分中心的数据交换,开发包含元数据、数据质量和流程管理的数据管控系统,满足部省间、省际间、省内交通运输各部门间以及省内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需求。实施中应注重对虚拟化、云计算和云服务平台等技术的应用,并同时设计出合理可行的行业和地市单位管理、应用数据中心及分中心的方案。
六、同意终端系统设计方案。新建、整合接入外场监测信息,其中包括:接入高速公路视频监控平台以及交通流量检测等数据,试点建设事件检测系统1套;接入省公路局交调、视频监控等终端数据,在普通公路建设视频监控23处,IP网络广播8处,可变情报板4处;配置路政执法车载定位终端416套,路政执法人员手持终端43套;接入28家一级客运站视频图像,配置运政执法车载卫星定位和视频终端120套;在重点码头、渡口建设视频监控36处, IP网络广播36套;配置海事卫星终端2部,单兵通信终端2部,短波电台6部。
七、同意将西安市、宝鸡市和榆林市作为本工程试点地市,相关应用软件、服务器等基础硬件设备由省厅统一配置,场地环境及其它配套设施由各相关地市自行建设。西安市侧重于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协调管理,榆林市侧重于重点煤炭运输通道的运行监测、事件处置,宝鸡市侧重于交通与交警的协同。
八、基本同意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厅信息中心牵头各参建的行业管理单位,按行业业务应用详细划分建设任务,统筹组织招标,参建单位、厅信息中心与中标单位可采用三方合同的形式约定建设内容,按照统一部署完成各自承担的建设任务。
各参建的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所辖业务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运行监测终端维护费、链路租赁费以及本地部署设备的运维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管理单位日常业务专项经费和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解决。
九、初步设计审查概算5172.92万元,具体见附件。工程总投资不得超出批复概算,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7月30日